一、专利的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授权的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三、所需文件
⑴名称
清楚简明地反映出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类型,尽量避免写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区别技术特征。
⑵所属技术领域
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便于专利文献的分类与检索。
⑶背景技术
是从现有技术中优选出来的,是申请人目前所知的与该申请最相关的对比文件或公知公用的情况,简要说明该现有技术的结构与工作原理,客观指出现有技术的不足,要有助于理解检索审查该申请。
⑷发明内容
发明或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以及与现有技术相比带来的有益效果。清楚完整写明该申请的技术方案,发明点创新部分一定要详尽。对于产品发明要介绍产品的结构特征,相关部件的形状位置关系、联接关系、产品的组成,作用原理;对于方法发明要给出工艺过程,工艺流程,技术条件,工艺步骤,必须写明共有几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是怎么完成的,并包括操作条件,如时间、温度、压力、介质、催化剂、溶剂等、反映终点控制,最终产品的外观形状等。对于合金材料,要给出它的组分与含量,也就是组分之间的配比关系,组分中要有必要成分、选择成分、基金属等。
⑸附图
给出结构示意图,以及对图的说明,一份申请可给出多幅图,图的大小要合适,一张A4可放一个图或二个图。
⑹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理解发明创造至少给出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多个具体实施方式可以概况出较宽的专利保护范围这对申请人更为有利。
(7)申请外观设计的技术资料准备
提供外观设计产品的图或照片一式3份,每幅图或照片的尺寸要适当,一张A4纸可放置1-2幅为宜。并给出产品名称与分类,简要说明记载设计要点、省略视图、请求保护色彩、产品用途、变化状态等。
四、申请专利费用
申请时应当向专利事务所缴纳专利代理费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申请费、实审费,授权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证书费。维持专利权要缴纳年费。对于申请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办理专利费用减缓,单位可减缓85% 、个人可减缓85% ,也就是说单位或个人官费只交15%。
五、申请人应缴纳的费用(人民币)
3450(向国知局缴纳的申请费、实审费、公布印刷费) +905/1205(办登费)+ 发明专利代理费
500(向国知局缴纳的申请费)+605(办登费) + 实用新型代理费
500(向国知局缴纳的申请费)+605(办登费) + 外观设计代理费
费减备案成功的申请人向国知局缴纳的费用按现行官方政策执行:《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
六、专利申请时间
从专利局受理申请文件开始到批准获权拿证:
发明专利申请:2-3年,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请求。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7-14个月。